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4、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1、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1、申报生育登记信息:
填写夫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登记信息、现有子女信息和指定申报登记地等。同时,为便于后台业务人员快速查对申报人的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快速受理办结生育服务登记事项,申报人可在“户籍地说明”和“现居地说明”中补充填写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小组或街道(路、巷)、小区、楼栋、门牌号等信息;
2、网上生育登记反馈:
在线申报的生育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将收到【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手机短信,并将在2个工作日内查询到生育登记信息初审结果状态。申报的生育登记信息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无需再提供其他婚育情况资料,由申报登记地的乡级计生部门通过“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和“贵州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省内个案婚育信息查询”应用,以及所掌握的有关信息,核实申报生育登记的夫妇婚育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生育登记事项。同时,【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将向申报人反馈其生育登记成功与否的手机短信通知;
3、网上生育登记应用:
已经成功通过“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完成生育登记的夫妇,可持【贵州生育登记平台】反馈的“查询码”,在“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中自助查询或打印“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或持本人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乡级计生部门领取“普通生育服务证”。“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生成的“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简称“电子生育服务证”)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生育服务证”(简称“普通生育服务证”)同等有效。同时,“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上包含了生育登记的二维码信息,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快速查验生育服务证的状态等情况;
4、未能通过网上进行生育登记的处理:
准备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未能正常通过网上生育登记平台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可直接到夫妇其中一方贵州省内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
贵阳市计划和生育委员会
0851-86826829
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市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
出生时:卡介苗、乙肝疫苗(基础)
一个月:乙肝疫苗(基础)
两个月:脊灰疫苗(基础)
三个月: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基础)
四个月: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基础)
五个月:百白破疫苗(基础)
六个月:乙肝疫苗、A群流脑苗(基础)
八个月: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基础)
九个月:A群流脑苗(基础)
1.5-2岁: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加强)
3岁:A群流脑苗(加强)
4岁:脊灰疫苗(加强)
6岁:百白破疫苗(加强)、乙脑疫苗、A群流脑苗(加强)
(1) A+C群流脑疫苗:3周岁注射1针次,6、9周岁各加强一针。
(2)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可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程序同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3) 麻腮风疫苗:1.5-2周岁注射一针,基础免疫后4年加强1针。
(4) 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间是2岁时注射1针,4年后加强1针。灭活疫苗1-16岁接种2针,间隔6个月,16岁以上接种1针。
(5) 水痘疫苗:1-12岁接